
嗯...不小心加入玩Plurk的行列,套句Mythbusters的名言,值得做的事就值得做過頭,雖然玩Plurk是不是一件值得做的事,也許還有待商榷,但既然加入了,就好好的使用它吧!Plurk是什麼我想就不用再多作說明了,你可以選擇直接用了再說,或是點選網站下方的「簡介」看看它的官方使用介紹。但如果你想先和我成為Plurk的好友,請點這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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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管住在哪裡,好像都會碰上這種討厭的事,來台北讀書這麼多年,住過三個不同的地方,居然都碰上一樣的事,有些人可能覺得沒什麼,但是對我這種晚睡晚起的人來說,真的是一件很討厭很討厭的事情。
這個討厭的事情就是碰上樓上或隔壁在裝潢,這種情況每次都發生在連續幾天要趕案子晚睡的時候,正當工作到一個段落想要好好的睡一下,樓上就忽然傳來電鑽的聲音,咚咚咚咚咚。通常工人八點就會上工,那時候我可能剛睡了三個小時進入熟睡的階段,咚咚咚咚咚,敲磚破瓦的聲音不停從四面八方傳來,我的房間成了一個共鳴箱,咚咚咚咚咚,噪音會把我忽然從放鬆的狀態變成緊繃的情緒,咚咚咚咚咚,我會試著把頭埋在枕頭裡,咚咚咚咚咚,但這麼做通常沒什麼用,咚咚咚咚咚,接著我就會用雙手摀住耳朵躲在棉被中,咚咚咚咚咚,這樣會降低音量卻無法停止那惹人厭的節奏感,咚咚咚咚咚,我會開始在心中咒罵,咚咚咚咚咚,想說,咚咚咚咚咚,要不要上樓,咚咚咚咚咚,去叫他們不要吵,咚咚咚咚咚,咚咚咚咚咚,咚咚咚咚咚....
我的經驗是,在接近十二點的時候噪音會結束,好運的話,接下來我就可以沉沉的睡去,但不幸的話,一點左右那些噪音又會開始從每個角落傳來。這樣吵死人的日子大概都要持續好幾天,唯一能苦中作樂的就是可以從噪音裡聽出他們裝潢的進度,電鑽、電鋸、鐵鎚然後是釘槍。接著的幾天我必須跟著每天的第一聲噪音起床,然後在吵鬧中工作或乾脆就出門別待在家裡。每次碰到這種事我都想衝上樓叫那些工人不要再吵了,但是每次都沒種也從來沒這樣做過,雖然超級火大一直幹譙,但最後我會用「他們也是被請來做事」的理由說服自己,要自己如果是睡覺就盡量把頭埋好,工作就死命把音樂開到最大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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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歡吃水餃,所以我會包水餃。但我從沒想過現在還有機會包餃子,尤其是跟朋友。雖然包水餃不是什麼稀有難得的事,但上一次包水餃也已經是大二時候的事了。
這次包餃子的計畫真的是很隨興,幾天前才跟研究所同學討論到餃子,今天我們就已經到市場買材料去了。以前家裡只包高麗菜豬肉餃子,但這次我們一口氣就弄了四種餡,除了我稱為「原味」的高麗菜豬肉餃子,還有絲瓜、瓠瓜、玉米、鮮蝦通通變成餡料,後來事實證明,這些搭配真的都很不錯,不只是因為我愛吃水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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遙想豔陽夏日初逢恨相見太晚,
猶念一見如故相知仍道別牽絆。
落雨絲點滴擾亂呆然失神雙眼,
激軒然思念望穿遙遙久別容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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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常常碰到需要告訴別人我名字的時候,我曾經很認真思考過要怎麼簡單又清楚的介紹自己的名字,所以以前我會說:「您好,敝姓陳,名叫宏欽,宏是寶蓋宏,欽是一個金一個欠的欽。」以前比較小的時候,我講:「欽是一個金一個欠的欽。」居然會有人回答我:「那個字唸『欣』吧?」接著我就發現「欣」還真的也是一個斤一個欠。
後來因為這樣的講法覺得有點長,加上因為欣欽的問題,所以之後我就想出另一個講法:「您好,敝姓陳,寶蓋宏,欽差的欽。」這樣是不是感覺簡單多了?而且「欽差」這個詞應該是很容易理解。不過當有一次我在電話裡跟對方這樣講的時候,對方說:「蛤?青菜的青?」忽然間我就發現這樣的講法好像真的很容易搞錯,而且青菜,也太好笑了吧!
所以就又改成:「您好,敝姓陳,寶蓋宏,欽點的欽。」欽點,這樣應該好一些了吧?但真的沒想到有人居然會聽成:「輕點兒的輕?」誰要跟你輕點兒啊!真不知道對方在想什麼!現在我已經決定說我的欽是欽佩的欽,這樣應該不會再有人聽錯了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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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映日期:2009.02.20
類 型:溫馨、家庭喜劇
片 長:115 min
導 演:大衛法蘭科(Davie Frankel)
演 員:珍妮佛安妮斯頓(Jennifer Aniston)
歐文威爾森(Owen Wilson)
艾力克丹(Eric Dane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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養寵物,我沒多大的興趣,因為我覺得我沒辦法花太多時間照顧牠,小貓小狗很可愛沒錯,不過呀!我連養小貓小狗都覺得很麻煩了,更何況一些奇怪的寵物?但是,身邊一堆人都有養寵物,好像一種流行似的,他們總是說養寵物比較不會無聊、什麼有伴之類的,不過只要一想到要處理一些瑣碎的事,想一想還是看別人養就好了吧?
今天同學帶了她家兩隻狗來學校,大隻的叫樂樂,小隻的叫小桃紅。人果真對可愛的東西毫無招架之力,這兩隻狗在校園裡跑來跑去,不時就可以聽見有人說好可愛,手段比較激烈或是應該也有養過寵物的就會直接過來抱牠們。牠們倆隻都是吉娃娃混西施,雖然不是純種狗,但是樂樂真的是混得太好了,簡直是太可愛了。當然小桃紅也很可愛啦!只是主人說牠因為有點發育遲緩,所以長得比較小隻,加上兩只有點大的雙眼和有點小的頭,看起來....就有點像一隻外星狗。很明顯的小桃紅是混吉娃娃的血統比較多,其實長得並不醜,只是比較有特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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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常常拿著相機到處跑,應該說相機都買了好一陣子,也該到我和它要成為親密夥伴的階段,所以只要出門,就算只是到學校上課,我都會隨身帶著。
這個周六,天氣不是很好,才剛醒來,就可以聽到外面淅瀝淅瀝的雨滴聲,原本是有一些計劃,應該要七點就起床,不過一想到外面的陰天,我就有些沒勁的開始賴床。賴床的時候,我半夢半醒的腦子裡一直在反覆對話著:「今天到底要不要出門?」分不清楚到底是夢還是真正的在思考,最後我以這是個難得機會的結論說服了自己,賴床半個小時終於還是爬出被窩。窗外的雨似乎是停了,我迅速的打理完畢,背著背包便出門。
天空只剩下稀疏的雨滴,不過撐傘的人們讓天氣似乎顯得更加惡劣,我沒在意還是把相機拿出來。沒想到才走幾步路就看見好久不見的朋友,他沒發現我。我在人群裡遠遠的拍了幾張照片,直到我把臉從相機後探出來,他才隔著人群跟我對上眼。他笑著喊了我一聲,臉上好像有點驚訝,我走上前打招呼,他說他很久沒看到我,我點點頭說我也是。然後他問我怎麼在這裡,我只說特別來參加你們的活動,又閒聊了一下,我替他跟他朋友拍了幾張照片。原本還擔心陰天會讓照片拍起來很醜,但後來發現,這樣的光線似乎也滿不錯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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遙遠國度的童年記事
大概是受到書腰上推薦文字的影響,我抱著過大的期待來讀這本書。也許是我對文字裡刻劃出的國度瞭解太少,也可能是作者刻意的避重就輕,我無法在裡頭看見太多的衝擊與認同。最終闔上末頁,沒有看完一本書的踏實,卻讓書裡片段的情節在我心底不安的搖晃著。
書中所描繪的利比亞在我腦海裡一直是亮晃晃的模樣,地中海式的建築垂掛著滿佈的遮陽布幔,故事的主角蘇萊曼穿梭在屬於他童年回憶的城市裡,他看不見他身處世界的全貌,只用他雙眼所見湊合著自己的解讀,意外的紀錄下獨裁世界的真實與不為人知的真相。不曉得是故事中主角的年幼還是作者對自己國家的無奈與無力,讓整本書顯得欲言又止、有口難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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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來接觸了一件很有趣的事,對我來說是前所未見且新鮮的事,或略有耳聞一二或在電影裡曾經見過,但往往以為那只是屬於搖遠國度裡的東西。該怎麼說呢?如果不是因為身邊恰巧有朋友告訴我,我說不定永遠都不會知道原來台灣也有這玩意兒。
究竟是什麼?其實我原本也不是很瞭解,後來透過網站上的資訊,才能窺見其中的面貌。Comedy Club?以下引述自網站上的說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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